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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的哥1/4收入来自“1元燃油附加费”
2007-05-30  出处: 作者: 编辑:   [发表评论] [打印文章] [关闭窗口] [进入论坛 - 进入博客]

昨天,本报刊登了《南京打的费要跟油价走》的消息,许多读者致电本报热线询问,南京打的“加1元”的附加燃油费已保持近一年了,已渐渐被南京市民习惯,但它毕竟是成品油价格高涨时的“临时措施”,现在油价相对平稳,国内很多城市已取消了燃油附加费,而南京物价局公布拟订调整的两套价格方案,似乎都无取消这1元附加费的意思,南京出租车起步价有可能涨到9元吗?

  对此,南京市物价局的相关人士称,下月8日,该局将举行价格听证会,就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方案展开讨论,而落实下一步方案的根本目的,就是让出租车的“运价”能随着成品油涨跌,做到“适时联动”运作。 从我国目前成品油的价格形成机制看,今后国内成品油价格肯定将长期受到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。而通过对南京出租车的成本分析,目前燃油成本一般占到出租车驾驶员经营成本的1/3左右,相对于其他成本因素的稳定,只有燃油成本受油价影响,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,93号油价每升降0.1元/升,平均每月对一位出租车驾驶员的收入影响就达到108元。

  “建立适合南京出租行业的油-运价联动机制,不仅是应对国内成品油价格波动的一项长期价格政策,也有利于出租行业及驾驶员收入的稳定,更利于一部分消费者根据透明化的价格,选择适当的出行方式。”物价部门负责人称,在准备此次“油-运价联动方案”前,该局还对出租车驾驶员自2006年7月至今年2月的收入、成本情况,进行了重新监审。从抽样调查的50辆出租车来看,双驾月净收入为4620.43元/辆,如停收1元燃油附加费,则为3419.43元/辆。可见,目前出租车驾驶员对油价涨跌的承受力较弱,乘客多付“1元”的燃油附加费,却占了一辆双驾出租车每月1/4多的收入。

  对于联动方案,南京一出租企业负责人表示,“这样一来,成品油价格上涨后,出租企业、驾驶员和乘客就能根据新方案,合理分担油价上涨因素,风险共担,避免对其中一方造成不公正影响。”南京爱心车队的一位老驾驶员也称,目前他每月的实际营收也就3500元左右,根据平均每月油耗公式计算,如果油价上涨0.1元/升,他现有的营收款就要少108元/月。“但油价上涨,乘客不会体会到我们的负担,甚至有乘客为了不付1元燃油附加费,还会找各种借口,由于是表外收费,我也无法分辨乘客是真没钱还是说谎,一般也不会计较。但如果将油价上涨增加的1元燃油附加费,划入起步价范围,进入计价器,乘客就不会随意不付费了。”

  南京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会长陈为星也认为,一方面,根据出租企业与驾驶员签订的承包合同,并无因实施油运价联动方案可以调整承包金的协议,因此实施联动机制后,企业不会增收,甚至还会在油价低于一定范围时,给驾驶员一定补贴,实施联动机制后,其增收部分都归驾驶员所得,以冲抵油价上涨带来的营运成本增加那部分。而对选择打的出行的乘客而言,多花1元钱也较合理。而且,通过打车价格杠杆的制约,分流部分乘客去转乘公交、地铁,也更有利于城市交通结构的优化,促进大运量交通模式的形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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